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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丁谓
真上堪修贡,甘泉代饮醇。
刘昆求愈疾,陆纳用延宾。
顾渚传芳久,{氵邕}湖擅价新。
唐贤经谱内,未识建溪春。
丁谓的下一首
《桃》

丁谓

丁谓(966-1037),字谓之,后更字公言,两浙路苏州府长洲县人。先后任参知政事(副相)、枢密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正相),前后共在相位七年。

因作恶太多,丁谓最后被罢相,贬为崖州(今海南省三亚市)司户参军,他的四个儿子、三个弟弟全部被降黜。抄没家产时,从他家中搜得各地的贿赂物品,不可胜纪。景祐四年(1037)闰四月,卒于光州,归葬苏州城西华山习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