陋室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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陋室铭

[唐] 刘禹锡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
《陋室铭》作于和州任上(824—826年)。《历阳典录》:“陋室,在州治内,唐和州刺史刘禹锡建,有铭,柳公权书碑。”
作者因在任监察御史期间,曾经参加了王叔文的“永贞革新”,反对宦官和藩镇割据势力。革新失败后,被贬至安徽和州县当一名通判。按规定,通判应在县衙里住三间三厢的房子。可和州知县见作者被贬,故意刁难之。和州知县先安排他在城南面江而居,作者不但无怨言,反而很高兴,还随意写下两句话,贴在门上:“面对大江观白帆,身在和州思争辩。”和州知县知道后很生气,吩咐衙里差役把作者的住处从县城南门迁到县城北门,面积由原来的三间减少到一间半。新居位于德胜河边,附近垂柳依依,环境也还可心,作者仍不计较,并见景生情,又在门上写了两句话:“垂柳青青江水边,人在历阳心在京。”
那位知县见其仍然悠闲自乐,满不在乎,又再次派人把他调到县城中部,而且只给一间只能容下一床、一桌、一椅的小屋。半年时间,知县强迫作者搬了三次家,面积一次比一次小,最后仅是斗室。作者遂愤然提笔写下这篇《陋室铭》,并请人刻上石碑,立在门前。
刘禹锡的下一首
《望洞庭》

刘禹锡

刘禹锡(772年—842年),字梦得,河南洛阳人,自称“家本荥上,籍占洛阳”,又自言系出中山。其先为中山靖王刘胜。唐朝文学家、哲学家,有“诗豪”之称。

刘禹锡贞元九年(793年),进士及第,初在淮南节度使杜佑幕府中任记室,为杜佑所器重,后从杜佑入朝,为监察御史。贞元末,与柳宗元,陈谏、韩晔等结交于王叔文,形成了一个以王叔文为首的政治集团。后历任朗州司马、连州刺史、夔州刺史、和州刺史、主客郎中、礼部郎中、苏州刺史等职。会昌时,加检校礼部尚书。卒年七十,赠户部尚书。

刘禹锡诗文俱佳,涉猎题材广泛,与柳宗元并称“刘柳”,与应物白居易合称“三杰”,并与白居易合称“刘白”,有《陋室铭》《竹枝词》《杨柳枝词》《乌衣巷》等名篇。哲学著作《天论》三篇,论述天的物质性,分析“天命论”产生的根源,具有唯物主义思想。有《刘梦得文集》,存世有《刘宾客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