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志诗 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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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志诗 其一

[汉] 嵇康
潜龙育神躯。跃鳞戏兰池。延颈慕大庭。寝足俟皇羲。庆云未垂景。盘桓朝阳陂。悠悠非吾匹。畴肯应俗宜。殊类难徧周。鄙议纷流离。
轗轲丁悔吝。雅志不得施。耕耨感宁越。马席激张仪。逝将离羣侣。杖策追洪崖。焦股振六翮。罗者安所羁。浮游太清中。更求新相知。
比翼翔云汉。饮露餐琼枝。多念世间人。夙驾咸驱驰。冲静得自然。荣华安足为。
嵇康的下一首
《述志诗 其二》

嵇康

嵇(jī)康(224年—263年,一作223年—262年),字叔夜。汉族,谯国铚县(今安徽省濉溪县)人。三国时期曹魏思想家、音乐家、文学家。

嵇康为曹魏宗室的女婿,娶曹操曾孙女长乐亭主为妻。官至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后隐居不仕,屡拒为官。因得罪钟会,遭其构陷,而被司马昭处死,时年四十岁。

嵇康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审贵贱而通物情”,为“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袁宏称其为“竹林名士”之一。他的事迹与遭遇对于后世的时代风气与价值取向有着巨大影响。嵇康工诗善文,其作品风格清峻。他注重养生,曾著《养生论》。有《嵇康集》传世。他的作品反映出时代思想,并且给后世思想界、文学界带来许多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