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有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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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有茨

[先秦] 诗经
墙有茨,不可埽也。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

墙有茨,不可襄也。中冓之言,不可详也。所可详也,言之长也。

墙有茨,不可束也。中冓之言,不可读也。所可读也,言之辱也。
这首诗内容与《邶风·新台》相承接,主要意思是讽刺宣姜(齐女)不守妇道,和庶子通奸,其事丑不可言。诗以墙上长满蒺藜起兴,给人的感觉,卫公子顽与其父妻宣姜的私通,就像蒺藜一样痛刺着卫国的国体以及卫国人民的颜面与心灵。
全诗一唱三叹,在反复重复的数落中,一层层加深着对这一宫廷丑事的批判。在结构上,叠咏而意义递进,无论在内容、思想感情上都是一层深过一层,有效地增强着诗歌的讽刺力量。诗中之“不可埽”、“不可襄”、“不可束”,表面上写墙茨之延伸愈来愈长,几乎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实际上是比兴卫公子顽与其父妻私通已经到了无耻糜烂、昭然无忌的程度。诗中之“所可道也”、“所可详也”、“所可读也”,表明人们对这种宫廷丑事的议论,在一步一步的升级,几乎已经尽人皆知了。诗中之“言之丑也”、“言之长也”、“言之辱也”,写人们对于这种宫廷丑闻的感情态度,由丢脸、气愤到感到耻辱,真有一人之祸,祸及国体的感觉。
此诗三章重叠,头两句起兴含有比意,以巴紧宫墙的蒺藜清扫不掉,暗示宫闱中淫乱的丑事是掩盖不住、抹煞不了的。接着诗人便故弄玄虚,大卖关子,宣称宫中的秘闻“不可道”。至于为何不可道,诗人绝对保密,却又微露口风,以便吊读者口味。丑、长、辱三字妙在藏头露尾,欲言还止,的确起到了欲盖而弥彰的特殊效果。本来,当时卫国宫闱丑闻是妇孺皆知的,用不着明说,诗人特意点到为止,以不言为言,调侃中露讥刺,幽默中见辛辣,比直露叙说更有情趣。全诗皆为俗言俚语,六十九个字中居然有十二个“也”字,相当今语“呀”,读来节奏绵延舒缓,意味俏皮而不油滑,与诗的内容相统一。三章诗排列整齐,韵脚都在“也”字前一个字,且每章四、五句韵脚同字,这种押韵形式在《诗经》中少见。
诗经的下一首
《板》

诗经

诗经》是中国古代诗歌开端,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收集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前11世纪至前6世纪)的诗歌,共311篇,其中6篇为笙诗,即只有标题,没有内容,称为笙诗六篇(南陔、白华、华黍、由康、崇伍、由仪),反映了周初至周晚期约五百年间的社会面貌。

《诗经》的作者佚名,绝大部分已经无法考证,传为尹吉甫采集、孔子编订。《诗经》在先秦时期称为《诗》,或取其整数称《诗三百》。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始称《诗经》,并沿用至今。诗经在内容上分为《风》、《雅》、《颂》三个部分。《风》是周代各地的歌谣;《雅》是周人的正声雅乐,又分《小雅》和《大雅》;《颂》是周王庭和贵族宗庙祭祀的乐歌,又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

孔子曾概括《诗经》宗旨为“无邪”,并教育弟子读《诗经》以作为立言、立行的标准。先秦诸子中,引用《诗经》者颇多,如孟子、荀子、墨子、庄子、韩非子等人在说理论证时,多引述《诗经》中的句子以增强说服力。至汉武帝时,《诗经》被儒家奉为经典,成为《六经》及《五经》之一。

《诗经》内容丰富,反映了劳动与爱情、战争与徭役、压迫与反抗、风俗与婚姻、祭祖与宴会,甚至天象、地貌、动物、植物等方方面面,是周代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