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十二曲——喜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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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十二曲——喜冤家

[清] 曹雪芹
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
一味的娇奢淫荡贪欢媾。
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
作贱的公府千金似下流。
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注释】:
这首曲子写贾迎春的不幸遭遇和悲惨命运。从字面上看,迎春是被丈夫折磨摧残而死的,实际上作者是给我们揭开了统治阶级内部帏幕的一角。透过贾、孙两家的婚姻关系,我们可以看到封建统制阶级内部财产和权力的斗争情况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转变,从而进一步认识迎春悲剧的社会意义。在孙绍祖考获官职前,他曾经拜倒在贾府门下。但是,在他考获官职,而贾府家势衰败时,他却恩将仇报,把两家的关系倒转过来,成了债户和债主的关系了。正是由于这种整个家庭社会地位的变化,才带来了迎春个人地位的变化,由昔日的"侯门艳质"、"公府千金"变成了今日的"蒲柳"、"下流",而孙绍祖也才敢于露出"中山狼"的真面目去作践她,凌辱她。所以说迎春的悲剧命运并不单纯是她个人的问题,与其说迎春是被"中山狼,无情兽"吃掉,不如说是被封建的宗法制度和人吃人的社会所吞噬。
曹雪芹的下一首
《第五回回前诗》

曹雪芹

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作者,关外祖籍辽宁铁岭,生于南京,约十三岁时迁回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曹顒之子(一说曹頫之子)。

曹雪芹早年在南京江宁织造府亲历了一段锦衣纨绔、富贵风流的生活。至雍正六年(1728),曹家因亏空获罪被抄家,曹雪芹随家人迁回北京老宅。后又移居北京西郊,靠卖字画和朋友救济为生。曹雪芹素性放达,爱好广泛,对金石、诗书、绘画、园林、中医、织补、工艺、饮食等均有所研究。他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历经多年艰辛,终于创作出极具思想性、艺术性的伟大作品——《红楼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