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十二钗又副册——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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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十二钗又副册——袭人

[清] 曹雪芹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
堪羡优伶有富,谁知公子无缘。
【注释】:
首句“枉自温柔和顺”是指花袭人温柔和顺的性格,封建的道德观念,要求妇女“温柔和厚”,袭人就是这种封建道德的牺牲品。
第二句是“空云似桂如兰”。这里“似桂如兰”是古人常用来比喻人的美好品德的桂花、兰草。“空云”,也就是徒然 说,是对桂和兰的否定。宋代陆游有“花气袭人知骤暖”的 诗句。袭人姓花,原名蕊珠,宝玉就根据陆游的诗把她改名为花袭人。这里的桂兰也寓花袭人的名字。
第三句“堪羡优伶有福”是指袭人在宝玉出走后,袭人第一个离开贾府,嫁了给曾是唱戏的蒋玉函。而袭人也始终与“ 公子”,宝玉无缘分。

[评介]袭人的画面上是“一簇鲜花,一床破席”,暗寓“花”、“袭”二字。这首判词是对袭人俯首驯顺的奴才性格的嘲讽。

袭人和晴雯是两种思想品格截然不同的奴婢。她虽出身于劳动人民家族,但却背叛了自己的阶级,对主子俯首贴耳,百依百顺。有时还不惜出卖同伴,到主子面前告密、领赏。她就是鲁迅先生所斥责的那种“津津乐道地赞赏美妙的奴隶生活并对和善的好心的主人感激不尽”的地地道道的奴才。

曹雪芹是带着憎恶和嘲弄的感情写这首判词的。他对袭人的所谓“美德”,冠以“枉自”、“空云”,对她的结局,冠以“堪羡”、“谁知”。本来袭人想凭着自己“温柔和顺”、“似桂如兰”的品貌,博得主子的欢心,第一个委身于宝玉,满有把握地想当个“姨奶奶”,但由于宝玉的出走,结果却事与愿违,在贾家难以安置的情况下,第一个卷起行李,恋恋不舍、凄凄惨惨地离去。

另处,根据“脂批”,袭人出嫁是在宝玉出家之前。高鹗的续书却写成在宝玉出家之后“不得已”才嫁了蒋玉函,这虽更合乎“人情世道”一些,但却与曹雪芹的原意不合,减轻了读者对她的厌恶,削弱了对她的批判。
曹雪芹的下一首
《第六十四回回前诗》

曹雪芹

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作者,关外祖籍辽宁铁岭,生于南京,约十三岁时迁回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曹顒之子(一说曹頫之子)。

曹雪芹早年在南京江宁织造府亲历了一段锦衣纨绔、富贵风流的生活。至雍正六年(1728),曹家因亏空获罪被抄家,曹雪芹随家人迁回北京老宅。后又移居北京西郊,靠卖字画和朋友救济为生。曹雪芹素性放达,爱好广泛,对金石、诗书、绘画、园林、中医、织补、工艺、饮食等均有所研究。他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历经多年艰辛,终于创作出极具思想性、艺术性的伟大作品——《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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